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北京分营开营 台青欢聚迎新春******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刘玥晴)2023年北京市台联喜乐汇(冬令营)暨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北京分营活动14日举行。
本次活动以“祥兔迎春过大年”为主题,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和在京创业、就业的50余位台青聚在一起,交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故事与感受。
当天正值北方小年,台胞朋友们一同参与演出,迎接新春佳节。台生许枢瑜表演了钢琴独奏《大鱼》,台青陈清扬演唱歌曲《这世界那么多人》。
已定居北京的台胞律师林敏睿,5年前与来自山东的妻子组成两岸婚姻家庭,如今已有一个4岁大的女儿和一个1岁的儿子。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太太是北方人,家中已养成过年吃饺子的习惯。
林敏睿携家人多次参加北京市台联组织的活动,由此认识了很多在北京发展的台湾友人。他说,愿大家兔年平安健康,期待日后常相聚。
北京中医药大学台生黄俊达告诉记者,2022年暑期他到北京郊区参与义诊,“当地村民的信任给了我很大鼓励”。新的一年,他希望自己打好中医理论基础、积累临床经验,帮助更多需要的人。(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