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出炉******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董博婷)记者12日从国家档案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档案局发文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评选结果,共有55件(组)档案文献入选。
55件(组)档案文献中,有乾隆《京城全图》、盛京内务府稿档等明清档案文献;有招商局历史档案、近代海河流域治理档案等民国档案文献;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档案等革命历史档案文献;还有海陆丰正字戏传承手抄提纲本、成都老茶馆档案文献等地方档案文献……这些珍贵档案文献以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截至目前,国家档案局共完成了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共计198件(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为我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也增加了公众对我国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了解。(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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