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顶尖舞者之夜”上演——展示年度优秀舞蹈人才作品******
舞蹈《春之萌》剧照 主办方供图
由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2022中国顶尖舞者之夜”日前在国家大剧院上演。作为“2022中国顶尖舞者成长计划”最终阶段的呈现形式,演出集结了舞蹈界优秀舞蹈家与“年度顶尖舞者”“顶尖舞者希望之星”等,集中展示了年度中国舞蹈界的优秀人才和作品。
当晚的演出在舞剧《大国芬芳》选段《云裳花容》中拉开帷幕。在随后的2022中国顶尖舞者成长计划选手集锦中,作品《月光》《醉清波》《浅云间》《宫》《惊鸿》《献给那个爱我如命的人》片段相继登场。群舞《雄鹰》以民族舞蹈语汇诠释舞者丰富的精神世界,舞蹈《悠然见南山》呈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淡然之境,舞蹈《春之萌》以细腻、灵动的身体语言刻画出生命的浪漫与奔涌,舞蹈《二月红棉》弘扬革命精神的崇高与伟大……多种舞种语汇闪耀舞台,带给观众丰富的审美体验。
演出还重现了优秀舞剧的精彩片段,包括舞剧《昭君出塞》片段《初见》、古典芭蕾舞剧《天鹅湖》第三幕选段《黑天鹅双人舞》、舞剧《骑兵》片段《从军别》以及舞剧《杜甫》片段《丽人行》,让经典再放光彩。
中国顶尖舞者成长计划是中国舞蹈家协会为强化聚焦“做人的工作”而开办的舞蹈人才选拔、人才培育工程,于2021年首次推出。2022年,中国舞蹈家协会组织近百名专家教师打造人才梯队,打磨高峰作品,经过视频报送评选、全国总推选、全国百强集训、年度作品展演等多阶段遴选,从全国近3000家院团院校及舞蹈培训机构选报的万余名选手中,选拔优秀青少年舞者角逐出“双年度顶尖舞者”“双年度顶尖舞者希望之星”“年度顶尖舞者”“年度顶尖舞者希望之星”等。
在培养选拔的过程中,年轻学员们不仅提升了专业技能,还在老一辈舞蹈家的言传身教中进一步增强了对职业道德与品行素养的认识,努力成长为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舞蹈艺术事业接班人。(记者赖睿)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